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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向海菊一行深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调研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情况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8 19:01:32 打印 字号: | |

10月15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向海菊、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二级主任科员王召、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次仁穷拉、桑珠孜区司法局副局长桑吉等一行调研组深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调研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情况工作。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宗吉、桑珠孜区人大代表旦增平措、政协委员唐明丰等有关领导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实地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执行指挥中心、“六专四室”等办公场所,仔细了解了各处实际功能和发挥的作用。随后召开座谈汇报会,会上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宗吉同志详细汇报了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情况工作,调研组一行在仔细听取汇报后,进行了座谈交流和探讨,充分肯定了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殷切的要求和宝贵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此次调研目的主要是通过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败诉情况,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以案促改,推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要求,一要坚持“立审执并重,刑民行并举”,全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和行政审判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行政诉讼法律的全面实施。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妥善审理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房屋所有权登记等与民生有关案件,认真分析,因案施策,高效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做到件件有回应。司法建议书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要在行政案件审判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共性问题,及时准确地向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作用有效发挥。三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发挥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机制优势,积极与政府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分调裁审”,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加大出庭应诉约束,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桑珠孜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建设“两个中心城市”和日喀则国际陆地港建设中发挥桑珠孜区“首位度”作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普布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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