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将一面写有“公正无私”的牌匾送到了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手上,对今年以来我院民庭法官依法高效审判、维护公平正义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市一家较有影响力的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与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涉及的买卖合同民事纠纷较多,对企业健康发展产生一定影响。2023年以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托法院审判职能,强化服务保障措施,以执法办案为抓手,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判工作中,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根据每个案件的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求,精准把握运用调解或裁判方式处理案件的基础和条件,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用心倾听原告方诉求和被告方意见,认真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做好说服和解工作,尽最大可能促成调解;对无法达成调解意向的案件,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坚持高效审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尽最大努力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2023年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共审结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件,涉案标的共1870.8884万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4件,涉案标的1789.3887万元;以判决方式结案1件,涉案标的81.4997万元。5件案子平均审结周期82.4天,其中2023年8月10日立案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680.6157万元,承办法官仅用21天就成功调解,为企业纾困解难和积极发展极大减轻了诉累,提供了优质高效快捷的司法保障,受到了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故特送牌匾表示谢意。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了全面部署,只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才敢干、才敢闯、才敢投。下一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构筑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