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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进入体检、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10:24:20 打印 字号: | |

一、相关事项

1.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以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考察人员。

2.体检: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考察由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出具政审考察意见建议。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政审表》(时间另行通知),并自行前往所在辖区的政审考察单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0892-8906837

 
责任编辑:次仁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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