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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双管齐下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理并高效执结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
  发布时间:2020-07-20 15:18: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类案件数量在我辖区日益增多,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双方当事人经济利益、矛盾突出,尤其是腾迁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腾迁案件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腾迁后的善后等一系列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涉诉信访隐患。近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理并高效执结了三起西藏桑珠孜区某中心与被告某藏家宴、某茶楼、王某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案标的达6721812.33元。

【基本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西藏桑珠孜区某中心与被告(反诉原告)某藏家宴、某茶楼、王某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经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20年6月28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反诉原告)某藏家宴、某茶楼、王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西藏桑珠孜区某中心返还位于日喀则市珠峰路商品房,并支付2018年1月1日至起诉之日2019年10月29日的房屋占用使用费128753.39元。同时原告(反诉被告)西藏桑珠孜区某中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某藏家宴、某茶楼、王某支付合同违约金共计6721812.33元。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件复杂疑难、标的额较大、本诉与反诉部分证据也较多,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成员的专案领导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第一时间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两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推进会,经过法官一番耐心细致的讲法说理,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知晓利害关系后,均表示不上诉,表示积极腾退所租赁房屋,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西藏桑珠孜区某中心主动履行6721812.33元全部案款

 

该案的成功审理与高效执结得益于桑珠孜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葛庆敏同志的高度重视,得益于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贞明同志的精心指导,蒋贞明院长全程旁听庭审过程。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才得以使三起案件在庭审结束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及时宣判,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并圆满执结完毕,同时也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起案件的成功审理与高效执结,充分体现了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彰显执法为民情怀,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市中院正确指导和区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次仁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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